南昌市妇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昌市妇联是在中共南昌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正县级)。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能包括: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增进团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主管机构南昌市妇女联合会和下属机构南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南昌市妇联本级共有7个内设职能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部和机关党总支;还有1个市政府的常设机构,市妇儿工委办。
本部门2016年末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7人;年末市妇联本级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活动中心实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55.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23.10万元,较上年下降54.60%;本年收入合计1132.84万元,较上年下降9.89%,主要原因是:减少妇儿活动中心改建工程拨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32.84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455.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00.04万元,较上年下降21.01%,主要原因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建工程建设完毕;年末结转和结余155.90万元,较上年下降 51.75%,主要原因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建工程建设完毕。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67.07万元,占51.31%;项目支出632.97万元,占 48.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3.23万元,决算数为130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3%,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的调增,其他人力资源培训经费、抚恤金及百万妇女护绿资金的增拨。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98万元,决算数为100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1万元,决算数为2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1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64万元,决算数为43.6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6.8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66.41万元,较上年增长114.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2016年工资标准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99.98万元,较上年下降63.7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控制陪同人数和公车改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68万元,较上年下降48.9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部分经费调整到妇女工作经费中安排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万元,决算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45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4.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万元,决算数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3.1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员,减少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5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6.0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维护运行费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9.94万元,较上年增长19.74 %,主要原因是:2016年2月全市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我会人员增加了机关公务员交通补贴。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6年2月份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我会2辆公务用车全部上交至市公务用车平台,因此,我会实际无公务车辆。
八、201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6年度本部门财政项目预算支出开展了自评,其中资金占预算总量(含追加资金)的比例达60%以上且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进行了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金额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组织对“妇女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2016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147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一是从项目产出指标订制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得分为满分;二是从项目效益指标评价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得分为满分。三是从项目满意度实际值情况分析: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满分。因此,市妇联2016年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按照计划全部完成。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组织对市妇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76万元,项目支出341.09万元。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工作包括:
1、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结果概况,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南昌市妇联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1.18 分,等级“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妇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妇女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分为96分。
1、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妇女工作经费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随着全市广大妇女儿童人数的逐年增加,经费不足,严重制约妇联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妇联工作较为被动。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机关绩效管理制度。二是争取更多妇女工作经费,更好地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实现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的宏伟目标贡献巾帼力量。
第三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分主要参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我会决算中涉及到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规范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