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妇女联合会部门 2022年预算
2022-02-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妇联是在中共南昌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正县级)。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能包括: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妇联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彰显巾帼本色。围绕“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主题,开展赣鄱红色娘子军宣讲活动。运用网络化、社会化、大众化方式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集体),培树妇女榜样人物典型;发挥妇女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示英雄城巾帼风貌,传播英雄城巾帼精神。根据全国、省妇联要求,结合本地妇联特色,策划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年周年纪念主题系列活动,营造节日氛围,更好宣传妇女、宣传妇女工作。二是网聚巾帼力量,在投身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通过网络主阵地宣传引领妇女,深化“网上妇联”,做好妇联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我会“一网两微”平台的安全等级保护、日常安全迎检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节点期间的安全保护、风险防范等工作。三是推广志愿服务,在树立文明新风中发挥巾帼作用。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以村(社区)妇联主席和村妇女小组长为骨干力量,在乡镇、村(社区)建立“邻家嫂子”巾帼志愿服务队,成为妇女群众在关键时候能够找得到、靠得住、帮得上的“娘家人”。探索巾帼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巾帼志愿者招募、注册信息库,不断扩大巾帼志愿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大力发扬“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工作作风,围绕”关注妇女发展,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为切实巩固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发展妇女儿童阵地独特作用,为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挖掘“星动能”,活动再创新,在明星品牌中做精做深
1.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主题活动;
2.“赣鄱生态美卷 童颂友好之城”南昌市第八届六一“童乐汇”主题活动;
3.“童筑科技梦 探索新未来”科技主题夏令营活动;
4.“传承东方韵 指尖绽芳华”南昌市第五届女红节系列主题活动。
(二)打造“馨课堂”,巾帼提素养,在服务妇女中精诚完善
1. 开展魅力女性公益课堂;
2. 组织时代女性素养活动;
3. 深化女性手工活动体验;
4. “同心缘”婚恋交友指导品牌。
(三)开辟“新方向”,儿童为中心,在构建儿童友好中精耕细作
1.深入聚焦落实“双减”政策,课后服务进校园有新拓展;
2.深入聚焦提升儿童核心素养,开放式体验活动有新维度;
3.深入聚焦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名著小书包”活动品牌有新进展。
(四)深化“心服务”,幸福惠万家,在家庭教育中精心拓展
1.继续深化六心家园“家庭教育推广计划”;
2.继续深化“蒲公英妈妈”家庭阅读推广计划。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妇联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市妇联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妇女联合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33人,包括行政人员2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071.42万元,较上年减少123.88万元,降低1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4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妇联支出预算总额为1071.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0.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6万元;项目支出18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42.4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945.16万元,较上年减少93.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5万元,较上年增加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1万元,比上年增加3.23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5.25万元,较上年增加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41万元,较上年减少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6万元,较上年减少6.7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1.42万元,较上年增加40.22万元,增长3.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945.16万元,较上年减少93.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5万元,较上年增加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1万元,较上年增加3.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0.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6万元;项目支出18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42.4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50.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部门预算批复表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公用经费”) ,较上年减少266.4万元,下降63.9%。主要是按照“过紧子”文件要求,降低了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8.4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3.98万元,服务预算6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一级项目2个,具体为:
1.妇女儿童工作项目:负责女性思想政治引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培育引导女性就业创业,推广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工作。
一级项目:妇女儿童工作项目
二级项目:妇女儿童创建工作
1)项目概述:通过开展女性思想政治引领宣讲、举行扶贫脱贫讲堂、开展技能培训比拼及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等活动,发挥榜样力量,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贡献巾帼力量。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十届 第10号(2012年3月28日)
3)实施主体: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3日
5)年度预算安排:121.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举办”三八“纪念大会场次>=1场;举办座谈会场次>=2场;开展培训场次(场)>=4场;会议召开场次(次)>=1场;完成家庭教育巡讲场次(场次)<=200场;走访慰问人数(人)>=60人;12385热线接听数(个)>=50个;微信公众号文章发布数(篇)>=50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次数(次)>=2次;妇女创新创业活动举办场次(场次)<=5次;调研考察妇女儿童活动计划完成次数<=6次;帮扶妇女儿童的人数>=60人;网络安全等维护次数=12次;举办家庭教育论坛场次>=1场。
质量指标:活动完成达标率(%)=100%;调研考察记录完整率=100%;培训合格率(%)>=98%;走访慰问对象覆盖率(%)>=95%。
时效指标:会议完成及时性;培训工作完成及时性;活动完成及时性;考核活动开展及时性。
成本指标:举办庆”三八“活动成本控制率=100%;座谈会举行成本控制率=100%;举办培训班成本控制率=100%;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成本控制率=100%;微信公众号年运营成本 (万元)控制率=100%;12338维权热线维护成本控制率=100%;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费用控制率=100%;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成本控制率=100%;开展妇女创新创业活动成本控制率=100%;举办会议成本控制率=100%;开展帮扶妇女儿童成本控制率=100%;妇联网站维护成本控制率=100%;调研考察各类妇女儿童活动成本控制率=100%;举办家庭教育论坛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就业岗位增长数>=10%;救助人员增长数>=10%;参评组织及人员增长数>=10%;妇女法律意识提高度(%)>=10%;妇女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度(%)>=10%。
满意度指标:妇女儿童群众满意度(%)>=95%活动参与人员满意度(%)>=95%。
2.妇女儿童阵地经费:为妇女儿童成长发展提供服务、妇女学习交流、女性就业创业、健身休闲、幼儿早期教育、儿童特长开发、妇女儿童发展咨询和指导。
1)项目概述:紧密围绕广大妇女儿童家庭需求,坚持“以德育人、服务家庭”工作目标,创新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坚持“公益”发展主线,打造妇儿公益项目集群,推动中心公益服务事业纵深发展;常态化开展普惠性课程培训,满足妇女儿童精神文化需要;强化保障,确保中心科学有序运营。
2)立项依据:根据中心本年工作计划
3)实施主体:南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3日
5)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服务人次>=150人;“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服务人次>=400人;“九九”重阳节主题活动服务人次>=50人;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服务人次>=400人;第五届女红节活动服务人次>=400人;“小候鸟助飞行动”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动服务人次>=100人;“双有”活动服务人次>=600人;“快乐+”少儿民乐团培训人数>=2240人次;六心家园培训和咨询人数>=3280人次;“名著小书包”亲子阅读中心培训人数培训和活动人数>=2300人次;巧娘部落培训人数>=400人次;豫章女子学堂巧娘部落培训人数>=620人次;婴幼儿成长中心培训人数>=570人次;“幸福+”家庭成长中心巧娘部落培训人数>=860人次; 单位定制服务人数>=800人次;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巧娘部落培训人数>=2160人次;少儿艺术、女性素质提升、俏伙伴文化艺术团培训人数>=1250人次;人社审批计划外用工人数<=15人。
质量指标:“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参与率>=95%;“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参与率>=95%;“九九”重阳节主题活动参与率>=95%;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参与率>=95%;第五届女红节活动参与率>=95%;“小候鸟助飞行动”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动参与率>=95%;“双有”活动参与率>=95%;“快乐+”少儿民乐团课程出勤率>=95%;六心家园课程出勤率>=95%;“名著小书包”亲子阅读中心课程出勤率>=95%;巧娘部落课程出勤率>=95%;豫章女子学堂课程出勤率>=95%;婴幼儿成长中心课程出勤率>=95%;“幸福+”家庭成长中心课程出勤率>=95%;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完成率>=95%;单位定制服务完成率>=95%;普惠性收费项目少儿艺术、女性素质提升、俏伙伴文化艺术团课程出勤率>=95%;计划外用工指标控制率<=100%。
时效指标:主题活动开展时间和支付及时率=100%;公益项目运营时间和支付及时率=100%;普惠性收费课程开展时间及支付及时率=100%;人员招聘及工资支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主题活动开展成本控制率<=100%;公益项目运营成本控制率=100%;普惠性收费课程成本控制率=100%;日常运营管理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提升妇女儿童素养显著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指数持续提升;活动培训创新指数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活动服务对象满意度>=95%;培训对象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出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加强了各地市妇联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