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 2023 年部门预算
2023-01-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妇联是在中共南昌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正县级)。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男女平等事业发展。具体职责包括:团结并动员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于妇女、儿童和家庭;联系社会各界,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积极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妇联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坚持握牢方向盘,妇女思想引领“上下同步”。1.理论学习占首位。2.宣传宣讲贴民心。3.精品活动达民意。二是全力打好守卫战,巾帼抗疫攻坚“始终齐心”。1. 坚定信心,凝聚战疫共识。2.闻令而动,提供精准服务。3.发挥优势,践行人文关怀。三是用心助力强省会,女性建功健康“内外兼修”。1、多渠道服务女性就业创业。2.深层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3.高质量深化“巾帼健康行动”。四是立足家庭主阵地,呵护蓓蕾成长“以小见大”。1.加强家庭教育支持。2.开展家庭文明建设。3. 实施儿童关爱帮扶。五是切实提升安全感,妇儿权益保护“点面结合”。1.协调保障有力度。2.源头参与有深度。3.普法宣传有广度。六是持续迸发创新力,妇联组织建设“纵横推进”。1.妇女工作组织链条有效延伸。2.新“两规划”实施宣传如火如荼。3.妇联组织党的建设坚强有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妇联内设科室7个,包括: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人事部)、组织联络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南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包括行政人员27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妇联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93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92万元,增长1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妇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93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92万元,增长12.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7.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项目支出12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比上年减少22.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妇联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92万元,增长12.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7.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项目支出12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63.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单位预算批复表中——《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万元,增加1.6%。主要是增加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本级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本级一级项目4个,具体为:
1.妇女儿童工作项目:负责女性思想政治引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培育引导女性就业创业,推广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工作。
一级项目:妇女儿童工作项目
二级项目:妇女儿童创建工作
1)项目概述:通过开展女性思想政治引领宣讲、举行扶贫脱贫讲堂、开展技能培训比拼及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等活动,发挥榜样力量,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贡献巾帼力量。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十届 第10号(2012年3月28日)
3)实施主体: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年度预算安排:129.6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举办”三八“纪念大会场次=1场;网络安全等维护次数=6次;举办座谈会场次<=3场;开展培训场次(场)<=2场;开展妇女相关宣传类活动次数)>=4次;妇女创新创业活动场次(场次)=1次;完成家庭、儿童安全教育巡讲场次(场次)<=200场;选树家庭户数<=50户数;帮扶妇女儿童的人数>=60人数。
质量指标:活动完成达标率(%)=100%;网络维护达标率(%)=100%;会议完成达标率(%)=100%;培训合格率(%)>=98%;宣传活动覆盖率(%)>=80%;妇女创新创业活动覆盖率(%)>=80%;安全教育巡讲覆盖率(%)=100%;选树工作流程规范性=100%;受帮扶人员符合政策条件比例=100%。
时效指标:会议完成及时性;培训工作完成及时性;活动完成及时性;考核活动开展及时性。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29.67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妇女就业人数增长率>=5%;救助人员增长数>=5%;
满意度指标:培训对象满意度(%)>=95%;活动参与人员满意度(%)>=95%。
2.2022年江西省专项彩票公益金(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负责用于妇联系统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工作。
一级项目:妇女儿童工作项目
二级项目:2022年江西省专项彩票公益金(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妇联系统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镇困难家庭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资金面向,由民政单位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两癌”南昌市城镇户籍患病妇女。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金的通知(赣财行指[2022]44号)
3)实施主体:相关县区妇联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救助患病妇女数(人)>=1100人。
质量指标:救助对象条件符合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患者家庭经济压力:降低。
社会效益指标:妇女健康意识:提高。
满意度指标:救助患病妇女满意度(%)>=95%。
3.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本级):负责女性思想政治引领,推广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工作。
一级项目:妇女儿童工作项目
二级项目: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本级)
1)项目概述:通过开展女性思想政治引领宣讲、开展技能培训比拼及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等活动,发挥榜样力量,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贡献巾帼力量。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行指[2022]2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年度预算安排:13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妇女思想引领活动>=100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30个;促进妇女就业创业>=100个;家庭典型学习宣传>=10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300场;妇女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100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100个;巾帼志愿服务>=100场;女性社会组织培育>=30个。
质量指标:妇女思想引领活动知晓率>90%;提升妇女技能和妇女健康水平: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划达标率=100%;法治宣传活动规模达标率=100%;法律服务办结率=100%;基层妇联基本服务能力和妇联干部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综合素质提升:提升。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率=100%;项目资金执行完成率>=90%;。
成本指标:各类活动、会议、培训成本控制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创业就业:是。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是;助力营造良好家庭氛围:是。
满意度指标:走访项目受益人群和参与人员、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各县区):负责女性思想政治引领,推广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工作。
一级项目:妇女儿童工作项目
二级项目: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各县区)
1)项目概述:通过开展女性思想政治引领宣讲、开展技能培训比拼及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巡讲等活动,发挥榜样力量,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贡献巾帼力量。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行指[2022]27号)
3)实施主体:相关县(区)妇联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年度预算安排:11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妇女思想引领活动>=100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30个;促进妇女就业创业>=100个;家庭典型学习宣传>=10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300场;妇女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100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100个;巾帼志愿服务>=100场;女性社会组织培育>=30个。
质量指标:妇女思想引领活动知晓率>90%;提升妇女技能和妇女健康水平: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划达标率=100%;法治宣传活动规模达标率=100%;法律服务办结率=100%;基层妇联基本服务能力和妇联干部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综合素质提升:提升。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率=100%;项目资金执行完成率>=90%;。
成本指标:各类活动、会议、培训成本控制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创业就业:是。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是;助力营造良好家庭氛围:是。
满意度指标:走访项目受益人群和参与人员、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